尹海涛:社区安全防范体系有待完善
长期以来,我国各种保安服务业取得长足的发展,创造了客观的经济效益,有效缓解了国内的就业压力,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纵观整个安保行业,还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行业中是否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着根治本地、服务本地的精神,为了营造更好的社区环境,规范安保人员职能,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近日,新华网·新华房产举办了“聚焦社区安全 共创和谐人居”沙龙论坛。论坛上,广州市保安协会秘书长尹海涛表示,“就整个保安服务的行业来说,市民所期待的样貌,市民对于安全的需求,对于整个社会治安防范的能力,还是有所不足的。如果社区安全防范应与政府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能够有效结合,有利于社区安全防范和整个体系建设的完善。”
尹海涛指出,社区的保安服务,即是市场化的保安服务,它应该是属于民间的安全防范体系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民间的安全防范体系和政府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应该是一个有效的补充关系,互相之间有交叉,有辅助。而政府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例如公安机关,也有义务对于民间的安全防范体系做一些指导和监督的职能。
“现在纵观一下整个保安行业,素质和能力还是有所欠缺的。我们做过统计,广州市的保安员的学历多为初中,起码占到40%—50%。关于保安员的岗位的业务能力的培训,因为从2010年国务院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来说,保安的培训多数是由保安企业进行组织,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自行招聘的保安员的培训,这一形式的培训,随着各个物业培训的能力和诸多条件的限制,总体参差不齐,有的做得比较好,有的做得还是比较薄弱。”
同时,尹海涛认为保安服务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够细化,“像刚才所说的,这个案件的本身我们不去评判它,但由此引发的安保问题值得思考,比如门禁形同虚设,这在保安的领域来说,门卫、巡逻、守护,这是保安员的工作职责,在门卫上没有进行人员进出的登记和排查,巡逻上有没有按照约定或者规定的巡逻的次数,这个物业有自己的规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整个的社区安全防范的方案,有没有经过很好的论证?物业管理针对物业小区所做出的安全防范的方案,有没有论证过?”
另外,尹海涛强调,社区物业保安人员做出来的这些规章制度,是否和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有效地对接,公安机关对于治安最为了解,而且对于安全防范也有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可以很好地指导物业小区的安全防范漏洞,如果物业管理方能够和属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有效对接,有利于社区安全防范和整个体系建设的完善。
此外,尹海涛指出,公安机关对于保安服务管理主要职责分为两大块,一是对于保安从业单位,大体上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专业的保安公司设立,且是国家规定要经过权证许可的,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前,必须经过省一级的公安机关批准之后,才能够从事保安服务,这个已有明确规定。
“另一种保安从业单位,类似于物业,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在自己的物业管理范围内从事保安服务的工作,这一类国家是规定需要到市一级的公安机关进行备案。而刚才提到保安员的证件,这些都是属于管理的范畴,包括保安服务中的违法行为的打击,还有整个保安服务经营体系和市场体系的整治,都是公安机关管理的职责。”